
本报讯(记者田国垒)为加强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,积极促进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,近日,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总工会等12部门印发《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十项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围绕健全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体系、打造农村务工人员友好场景、试点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“一件事”办理、办好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实事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。
根据《措施》,山东省把农村务工人员纳入常住地公共服务体系,推进“一县一家”公共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,支持农村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社区、工业园区等设立“乐业驿站”。在农村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企业、社区、商圈等,打造农村务工人员友好企业、友好社区、友好商圈等友好场景,为农村务工人员工作、生活等提供便利条件和环境。
《措施》提出,将试点开展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服务“一件事”办理,依托社会保障卡、“数智就业”服务区为农村务工人员提供线上线下的“一卡通”和“数智就业”服务。同时,围绕托育、教育、就业、住房等农村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市民化服务需求,每年推出“为农村务工人员办实事”清单,推进解决农村务工人员急难愁盼问题。
《措施》特别提出,开展农村务工人员市民化暖心服务活动,结合工会等有关部门“送温暖”“送清凉”“送健康”活动和节假日慰问活动,定期组织各有关部门、慈善组织、爱心企业等向农村务工人员提供暖心服务。同时,推行农村务工人员“市民服务码”特惠服务模式,征集一批爱心商家在食、住、娱等方面为农村务工人员提供优惠折扣,定期更新发布惠“农”商家名录。开展农村务工人员稳岗就业专项行动,稳定农村务工人员就业和生活。推动更多农村务工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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